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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室)、科: 现将推荐2007年度省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拟申报该奖励者做好查新、应用证明、成果鉴定等各项准备工作,并及时与我部联系:
一、推荐项目的要求
推荐项目应符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条件,并按《200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专业(学科)分组》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是2004年以来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验收、评审、评估、鉴定、专利授权、行业审定等),并已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及个人信件不作为科学技术评价的证明。
(二)推荐项目必须是在我省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我省辖区内的第一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成果。
(三)推荐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了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项目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动植物品种权、新药证书等,农作物新品种必须通过审定;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必须是以论文、专著的形式公开发表,并被同行所认可。
(四)推荐单位、专家推荐项目时,应征得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同意。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五)每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仅限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候选项目,同时必须独立写出对推荐项目的评价意见(不少于600字)。所推荐的项目存在异议的,推荐人负有协调处理异议的责任。
(六)推荐项目完成时间及期限要求:
1.应用技术项目,要求其成果推广应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即2006年5月31日前)。 2.技术发明项目,要求2006年12月31日前已经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已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3.基础研究项目,要求其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一年以上(即2006年5月31日前)。
二、推荐材料的要求
(一)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项目完成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1.应用技术项目应突出其技术的创新程度、对提高行业竞争力、制定技术标准、推动全行业技术进步、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意义。 2.技术发明项目应突出其发明的创造性和先进性,并提供由知识产权授权部门出具的知识产权法律状态有效证明,详细注明授权(申请)项目名称、知识产权类别、国别、申请号、公告号、授权号等。 3.基础研究项目应突出其发现所具有的重大科学价值,以及被自然科学界公认的程度。同时提供主要论著的他引(不含自引)情况。
(二)装订及报送要求
⒈书面推荐材料的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装订,首页不得另加封面,并加盖完成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 2.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所推荐项目的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和报送。报送材料包括:
(1)推荐项目的电子版材料。由推荐单位通过网络填写推荐意见后审核提交。
(2)书面推荐材料2套。其中一套为原件(在首页标注),另一套为系统输出的推荐书及附件(要求与电子版一致)。如果附件的电子版文件过大不能全文件上传的(如论文、论著等),请摘出其中的重要内容,并说明摘自原件的具体位置。
(3)《推荐项目汇总表》、《推荐项目专业汇总表》(加盖公章)及《推荐项目简况表》一式2份。
三、申报形式
本年度省科技奖励实行网上申报,推荐书主件在申报系统中填写,附件需以jpg图片格式、pdf文件格式或word文档形式直接在网上提交。
本通知可在省科技厅网页(http://www.gdstc.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查阅;推荐系统安装程序及相关工作文件可在省科技成果推广信息平台网页(http://www.kjcg.gd.cn/)“科技奖励”栏目中下载。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1.省科技厅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31日,我院具体截止时间有待市科技局进一步通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省科技厅受理时间为2007年6月6日~9日,我院具体截止时间亦有待市科技局进一步通知。 科教信息部 2007.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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