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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待遇问题暂行规定 | |||||
| 作者:dana 人事招聘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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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针对性地引进紧缺专业的学科带头人,重点录用博士等高级人才,使专业技术队伍的结构更趋合理,使医院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 高级人才 (一)、遴选条件 必须为紧缺或需要储备的专业人才,年龄45岁以下,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博士后工作站经历的博士,专业水平得到同行认可并具有前瞻性。 2、部属、省属重点院校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如毕业论文答辩全优通过并发表SCI文章一篇以上、读博期间发表SCI文章二篇以上、获“南粤优秀研究生”或同等级别以上奖励。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持开展过市级(副省级市,下同),以上科研项目,近三年内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在临床工作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硕士或博士生导师,能在3-5年内为本学科培养2-3名有发展前途的专业人才。 (二)、相关待遇 1、给予安家费3万元,如为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给予科研资助金5万元。 2、给予每月500元人民币租房补贴,或免费提供约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由医院资助购房款,具体办法是: ①、 预借10万元人民币购房款。 ②、服务期为10年,服务期满后免还购房款。 ③、如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辞职、调动或严重违纪被辞退、解聘、除名、开除等,要全额返还预借款。 4、引进时可不受科室职数限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5、协助解决夫妻二地分居及子女的入学问题。 二、 学科带头人 (一)、遴选条件 必须为紧缺的专业人才,年龄48岁以下,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较强的科研和行政管理能力,为一项省级以上或两项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任市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专科行政主任。 2、硕士或博士生导师,任中华医学会省级专科学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二)、相关待遇 1、给予安家费6万元,如为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给予科研资助金10万元。 2、由医院资助购房款,具体办法是: ①、预借60万元人民币购房款。 ②、服务期为10年,服务期满后免还购房款。 ③、如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辞职、调动或严重违纪被辞退、解聘、除名、开除等,要全额返还预借款。 3、引进时可不受科室职数限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4、如夫妻二地分居配偶可随调,并协助解决子女的入学问题。 三、 博士 1、给予安家费3万元。 2、给予每月500元人民币租房补贴,或免费提供约 四、管理办法 (一)人才引进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试行办法》(穗一院[2004]116号)的要求进行。 (二)人才引进后签订一年试用期的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高级人才引进试用期满考核办法》(穗一院[2005]116号)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由医院资助购房款,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 (三)由医院资助购房款前要签订相关协议,并到公证部门公证。 五、本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文不一致的按本文执行。 下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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