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院简介 | 就诊指南 | 科室介绍 | 新闻频道 | 健康讲座 | 医院文化 | 护理园地 | 院长信箱 | 鹤洞分院 | 人事招聘 | 联系我们 | 
您现在的位置: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人事招聘 >> 人事法规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组图]博士后人员发放安家费实施细则            【字体:
广州市引进博士后人员发放安家费的实施细则
穗人[2002]39号文
作者:dana    人事招聘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25


    第一条 根据穗人[2002]21号文关于引进博士后人员由市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给予5万元安家费补助的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出站并经考核合格,愿意到广州市属单位工作的博士后人员。

  第三条 引进博士后人员的安家费由市财政安排专款。

  第四条 引进博士后人员安家费的发放标准,按每人5万元标准发给

  第五条 凡200191日后,正式调入我市工作的博士后人员按此实施细则发放安家费。

  第六条 安家费的申请程序

  一、由申请安家费的人员填写《广州市引进博士后人员安家费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同时提交有关材料;

  二、由申请人的接收单位加具意见,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广州市人事局审批;

  三、在申请人办理完毕有关调入手续后,由市人事局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将安家费划拨到其个人帐户上:第一年划拨应付款项总额的60%,第二年、第三年各划拨20%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广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下载区:

    广州市引进博士后人员安家费申请表

 

 

人事招聘录入:dana    责任编辑:dana 
  • 上一篇人事招聘: 关于2006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 下一篇人事招聘: 2006年新职工上岗前培训圆满结束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人事招聘
  •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实施细…

  • 博士后工资、福利待遇管理暂…

  • 关于安家费发放的暂行规定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